抽油机配件、环保设施及其配件、交通管理金属标志及设施、金属及玻璃钢制品项目
发布时间:2019-01-22 点击数:13377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》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抽油机配件、环保设施及其配件、交通管理金属标志及设施、金属及玻璃钢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抽油机配件、环保设施及其配件、交通管理金属标志及设施、金属及玻璃钢制品项目
建设单位:大庆市环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19年1月22日-2019年2月12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徐望晋
联系电话:15045953888